【小哈划重点:《条例(草案)》同时规定,教育部门应当将科普纳入培训教育规划,提高教师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。教育部门应当保障学校科普所需经费,将科普纳入学校绩效的考核内容。】
据深圳商报报道,近日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《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提出要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度,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。
另外,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,《条例》提出要建立科学传播首席科学家制度;市、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建立科普人才库,将自愿在本市从事科普工作的人才纳入人才库。在高校方面,《条例》提出研究生开展科普活动按照规定计入学分,由此加强科普人才后备队伍建设。
根据去年12月深圳市发布的《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普及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,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,开展多种形式课外科普活动,小学阶段应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周至少一个课时的科学实践活动,中学阶段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学实践和课题研究活动;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科学实践活动。
《条例(草案)》同时规定,教育部门应当将科普纳入培训教育规划,提高教师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。教育部门应当保障学校科普所需经费,将科普纳入学校绩效的考核内容。
深圳一名公立学校的科创老师告诉芥末堆,中小学阶段的科普教育实行学分制,会促进科创类课程多样化,“学校会加大力度引进科创课程,课程的普惠性会加强,学分如何认定也会标准化。”
据悉,《条例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届时,随着学校对科学教育课程内容、服务需求的增加,以进校为主的各类科学教育服务,或将迎来一轮新的发展机会。
(原文标题:《深圳中小学将实行科普学分制,进校科创课程或迎来利好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