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行发行数字货币,不是目的而是手段,更多考量是为了在当前技术、市场条件下,降低交易成本,提高市场效率,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和货币市场的统一。去中心化的比特币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(也有称“加密资产”),虽然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发行主体,但其货币特性决定了其仍然属于一种特殊的新型虚拟货币。
将代币还原为权利,就找到了监管代币的逻辑起点和法律支点,同时也厘正了代币与技术之间的关系,使治理代币乱象和促进区块链技术进步二者兼顾成为可能。
华为的区块链思维,主要体现在其虚拟股权这种激励制度上,公司发行虚拟股权、配股制度、治理机制,与当前的区块链经济体的运行很相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