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块链到底是什么?我们目前迫切的需要对区块链的认识达成共识,而不能停留在“账本”,“数据库”这些片面的层面,因为只有完全把握了区块链的定义,才能更好的发展区块链,就像朱老师曾经说过区块链不仅是技术革命,而且是一种认知革命!
意见指出,推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,加快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服务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监管中的应用,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。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同时,加快建设金融科技创新中心。
6月27日,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SFC)在其年度报告中宣布,将会对加密货币和ICO(首次代币发行)进行“密切关注”。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,区块链技术“伴随着风险”,因此会在适当的时候进行“干预”。
央行发行数字货币,不是目的而是手段,更多考量是为了在当前技术、市场条件下,降低交易成本,提高市场效率,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和货币市场的统一。去中心化的比特币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(也有称“加密资产”),虽然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发行主体,但其货币特性决定了其仍然属于一种特殊的新型虚拟货币。
工信部发布的《2018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》中显示,截至2018年3月底,我国以区块链为主营业务的区块链公司数量达456家,产业初步形成规模。
将代币还原为权利,就找到了监管代币的逻辑起点和法律支点,同时也厘正了代币与技术之间的关系,使治理代币乱象和促进区块链技术进步二者兼顾成为可能。
过去三年,全球对区块链的创业资本投入已超过14亿美元,目前已有超过2500项专利,应用解决方案涵盖资产交易、云存储、数据身份管理、医疗数据管理等方面。其中,IBM与Linux基金会推出了“超级账本项目”(Hyperledger Project)。
5月29日至今,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公布了4项专利申报,分别为“数字货币交易信息的查询方法和查询系统”“一种数字货币钱包的同步方法、终端和系统”“一种数字货币兑换方法和系统”“基于数字货币钱包查询关联账户的方法和系统”。从专利申报的方向可以看出,中国已经为发行国家数字货币做最后的基础性技
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,这一电子数据通过可信度较高的自动抓取程序进行网页截图、源码识别,能够保证来源真实;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区块链技术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了存证固定,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可靠性;在通过技术验算确认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,该种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本案侵权认定的依据。
王毅表示,金融创新推动金融发展,但过度创新却会产生风险。近几年,我国金融创新快速发展、狂飙突进,出现了不少伪创新,打制度擦边球、钻监管空子。